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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政办〔2008〕3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油料是我市的主要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最高年份曾达到22万亩。近年来,由于油料生产效益偏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下降,种植面积持续下滑,单产徘徊不前,导致城乡居民生活必需的食用植物油产需缺口不断扩大。为了加快恢复发展油料生产,保障市场供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18号)的精神,现提出促进我市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
一、发展油料生产的总体思路、重点、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思路:发展油料生产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保障供给为目的,进一步搞好优势区域布局,突出特色,扩大生产规模,优化品质结构,建设优质油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扶持油料龙头加工企业,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将我市油料产业化经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在重点抓好我市传统种植的复播油葵和大豆的基础上,按照国办发〔2007〕59号文件提出的发展油料生产要避免与粮食争地的精神,大力发展地膜覆盖冬油菜和陵川县小麻籽的种植模式,鼓励农民利用荒坡和地边种植蓖麻和小麻籽。积极引进复播高油大豆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并因地制宜,搞好芝麻、花生等特色油料作物的生产。
(三)目标和任务:促进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提高单产,确保总产,改善品质。力争到2010年,全市油料种植面积比2006年扩大10%左右,单产增加10%左右,总产量增加21%左右,含油率平均提高2%左右(不含大豆)。
二、发展油料生产的主要措施
(一)实行油料生产扶持政策。
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共同出台对油料生产的扶持政策,调动生产区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
(二)建设优质油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根据我市区域优势,在泽州、阳城、沁水三县建设油菜生产基地、油葵生产基地和高油大豆生产基地;在陵川县建设小麻籽生产基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组织农民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建设好中心示范区,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储备新优品种,展示高新技术,带动全市油料标准化生产。在全市开展油料作物创高产活动,每个县搞1--2个点,每个点面积100亩,要求基本连片种植。
(三)加强科技支撑。
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重点推广优质复播油葵、“双低”油菜、高油大豆新品种和新技术以及陵川县的小麻籽地边种植模式;做好优质油料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工作,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专家巡回指导,提高油料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率、到位率和入户率,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油料作物的水平。
(四)促进油料产业化。
积极引导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脂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继续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油料生产组织化程度。
(五)建立健全食用植物油产销预警体系和储备制度。
加强油料及食用植物油信息分析和预警,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及时发布生产、进口、流通等信息,引导生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各县(市、区)要强化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形势分析,开展定点跟踪调查,准确上报生产、购销、库存等相关数据,搞好信息引导工作。
进一步完善食用植物油储备体系,适当扩大食用植物油的储备规模,并择机分步充实储备库存,充分发挥储备吞吐作用,以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油料生产能力,保证市场供应。
(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抓好油料生产的重要性,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国办发〔2007〕59号文件和晋政办发〔2008〕18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油料生产迅速恢复发展,确保植物油市场供给。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