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中小企业运行动态;二是健全和完善各级中小企业项目库和信用信息档案,制定“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办法,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工作,挑选高成长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和各级扶持资金的支持;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有效途径,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比重。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充分利用各类政策性银行的开发性贷款,积极探索有效的利用途径,形成政府、银行、企业间的互动合作;四是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积极培育上市企业,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对我市中小企业上市给予支持,选择一批高成长性、运作规范、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上市融资辅导,为有上市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力争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育成体系;六是制定出台加快发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具体办法,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协作方式,大力促进国内外商业性风险投资机构来发展业务。
(九)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以及突出服务性的原则,以“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信用担保、信息网络、创业辅导、人才培育、法律维权、行业协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工作。市、县(市、区)两级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在抓好现有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着手组建冶铸、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十大行业商会(协会),成立创业辅导、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人才服务、技术开发五个中心,强化服务手段,破解发展难题。
四、具体要求和措施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各县(市、区)也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及时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协调沟通重大事项与相关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目标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导企业克服成长中的瓶颈问题,扎实推进“成长工程”的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督查机构和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每年对各县(市、区)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年度目标完成好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对年度目标完成差的县(市、区)提出批评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目标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