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市政办〔2008〕40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我市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等地质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1.4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晋城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贾联亭 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指 挥 长: 王有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煤炭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通信公司、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晋城公路分局、市供电分公司、晋城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和志胜担任。
2.2 职责
2.2.1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具体包括:
(1)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3)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4)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2.2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2)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
(3)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部门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市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水利设施的维修。
晋城军分区、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实施营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处置,消除隐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扰乱、破坏灾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及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紧急启动疏堵保畅预防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过,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建设局、市供电分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市旅游局负责督促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修复。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