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2007-D02宗地
1、用地位置:红星街北、文化路西
2、用地性质:住宅、公建
3、用地面积:总计118.9亩,其中出让面积116亩,代征城市绿地1.4亩,代征人行道1.5亩。
4、出让年限:住宅70年,公建50年。
5、规划指标:
(1)净用地容积率:≤2.5;
(2)净用地建筑密度:≤19%;
(3)净用地绿地率:≥35%;
(4)建筑控制高度:54m≤住宅<100m, 45m≤公建<100m;
(5)后退红星街道路红线≥25m;
(6)机动车停车位:住宅≥1车位/户 公建≥1车位/100m2建筑面积;
(7)住宅日照标准:大寒日≥3小时;
6、其它要求:
(1)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达70%以上;
(2)建筑节能达50%;
(3)实行智能化管理;
(4)配套建设6班托幼所一座;
(5)3年内须建成交付使用;
(6)2000年以来,在晋城市从事过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不得参与该宗土地竞拍;
(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元/m2建筑面积缴纳;
(8)基础设施内网由建设单位自行配套,基础设施外网由城市统一配套。
(二)2007-D07号宗地
1、用地位置:规划西大街与前进路交叉口
2、用地性质:住宅、商业
3、用地面积:总计4.05亩,其中出让面积3.4亩,代征人行道0.65亩。
4、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5、规划指标:
(1)净用地容积率:≤3.8;
(2)净用地建筑密度:≤33%;
(3)净用地绿地率:≥10%;
(4)建筑控制高度:≤36.5m;
(5)建筑后退
东:退道路红线:≥14.4m;南:退地界≥9.5m;
西:退地界≥3.6m;北:退地界≥6.5m
(6)机动车停车位:住宅≥0.5车位/户
商业≥0.5车位/100m2建筑面积;
(7)住宅日照标准: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
6、其它要求:
(1)根据城市规划管理要求,需进行批前公示。为缩短该地块出让周期,地块批前公示和出让公告可同时进行,若公示后规划设计条件与土地出让公告的内容有异,以规划局根据公示情况最终核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本地块用地界线内建筑必须全部拆迁;
(3)本地块基础设施与西侧用地共用;
(4)本地块在规划设计时,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70%;
(5)建筑节能达50%;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缴纳;
(7)2000年以来,在晋城市从事过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不得参与该宗土地竞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有关公开出让的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二00八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六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大厦905室)
联系电话:0356---2027425
联 系 人:杨云芳 贺 静 缑 城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