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好好对待]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市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十)办理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
办理综治委交办的事项,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督促全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向综治委汇报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治安情况,向综治委提出建议。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政法委(综治办)内设 5 个职能科 (室)。
(一)办公室
综合掌握全市政法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意见,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
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和“严打”斗争情况的收集整理;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促办理领导批办事项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及后勤管理工作。
(二)政治部(执法检查科)
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了解、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和班子建设情况,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总结推广经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组织部门考察、考核、管理政法干部,配齐配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干警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劳资工作。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加强对各级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了解、掌握、检查政法各部门执法情况,总结推广执法经验,及时发现和反映执法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市委有关执法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有争议、县、市、区政法委提交的疑难案件以及在全市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督促和办理上级及市委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信访案件的办理、转处和综合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司法改革的情况。
(三)研究室
研究有关政法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负责组织完成上级政法委、市委及本委部署的关于维护稳定、社会治安、严格执法、队伍建设等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研任务;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和治安形势评估,参与全市政法工作重要会议报告、讲话等的起草;组织、指导、督查全市政法调研工作。
(四)综合科
根据上级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建议,为市综治委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市直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宣传、新闻报道,开展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指导《长安》杂志的通联、征订和《综治月刊》的发行;了解掌握县、市、区综治委、办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通报;承办市综治委、办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批办事项和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安排会务,组织会议材料,管理文书档案等文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