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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将原新闻出版处承担的图书、期报刊出版发行以及印刷业管理监督工作和“扫黄打非”职能划入。
(二)划出的职能
将原市文化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能交给市旅游文物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对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实行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协调组织实施,巩固和发展全市文化事业。
(二)管理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研究和生产,宏观管理全市专业艺术团体及其它艺术创作和艺术教育单位,制定培养文艺人才的规划,组织艺术交流活动,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
(三)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制定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性文化活动,搞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调整,活跃繁荣群众文化生活。
(四)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文化市场、演出市场、电影发行放映市场实施稽查管理。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图书、报刊发行、印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打击非法出版活动。
(六)传达市委、市政府指令,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告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内设 6 个职能科 ( 室 ) 。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下属专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人才流动和人事档案管理,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信访接待,保密安全、车辆管理工作;本局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现金管理,统计年报;编制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投资计划;局下属单位经费划拨,财务监督。
(二)艺术科
组织实施指导专业艺术团体及单位的体制改革,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培训艺术人才,抓好艺术教育,组织文艺调演和艺术品的展览、艺术比赛,协调文化艺术发展的结构和布局。
(三)社会文化科
宏观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制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辅助群众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推动促进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发展,对全市各文化事业单位的馆、站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
(四)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市文化市场,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依法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宏观发展规划,办理、发放、管理各类文化市场的经营证照,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五)新闻出版科
负责全市印刷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期报刊、图书出版发行管理工作。
(六)扫黄打非办公室
打击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法轮功”邪教类出版物、盗版出版物等非法出版物及其印刷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