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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提出制定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督促、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围绕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四)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协助省外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本市配合进行的外事工作。
(五)统筹办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对外联系交往,以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人民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
(六)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 或转呈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公派出国(境)任务,对出国( 境)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和检查全市所属公派出国(境)组织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公派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外办提出书面报告。
(七)归口管理全市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省安排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接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邀请的外宾;接待来晋城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八)负责对外友好城市的联系、报批、缔结和合作交流计划的谈判、实施等工作,审批与外国建立友好(市、县)关系。归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和友好基层单位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点的开辟建设工作。
(十)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晋城采访的审批、接待和安排,审核外国记者要求会见和采访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的申请。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经济、科技、文教等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侨等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二)负责全市侨务工作。宣传贯彻、督促检查侨务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总结交流外事工作经验。
(十四)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全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全市重要涉外报道文稿。
(十五)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外案件和违反外事纪律案件进行查处。
(十六)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工作。
(十七)办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和省外办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办内设 3 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贯彻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通讯、信访、督查、会议组织、对外公共联络等工作。承办外办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
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统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二)外事科
负责全市公派出国初步审批工作及转呈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公派出国工作,审批呈报外国人来晋城的邀请、函电。负责为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出访起草报告、联络、申报工作;制定全市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及申办护照业务及外事纪律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案件。
负责接待、礼宾、对外联络、市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审核、安排,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来晋城访问的审批、接待安排工作,协调组织市内重大外事活动,承办对外友好城市的各项工作和其他形式的双边合作交流,管理全市对外友好城市和友好基层单位工作。
负责外国新闻机构和记者来晋城的审批、接待和组织安排;负责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组织外事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