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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市政协内设办公厅、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农村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以上机构均为正处级建制,内设 8 个职能科室。
二、主要职责
(一)办公厅
承担市政协全委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完成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
搞好三个服务(为委员服务、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履行四项职能(参谋、承办、管理、协调);配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全市各项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厅内设两个科(室)。
1 、秘书人事科。
负责市政协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协各种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待、人事、工资、财务、档案、公文传递以及考核工作和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 、综合信息科。
负责各类会议文件、报告、重大建议案的起草和撰写;广泛搜集、了解社情民意,做好政协信息工作;编写政协大事记、主办《社情民意》简报。
(二)提案委员会
制定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征集提案,并进行审查处理,确定承办单位,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助、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负责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三)经济科技委员会
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总结;听取并反映委员和各界人士对国家和我市大政方针及其他政策、决策的意见;组织委员就我市经济、科技等领域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开展政策、科学技术的咨询活动,为繁荣我市科技事业,振兴我市经济贡献力量。
(四)农村委员会
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总结;宣传和参与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各项政策;听取并反映委员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委员就我市农业和农村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活动,维护农村的稳定;
(五)文化教育委员会
负责制定本委员会年度计划,提交工作总结;密切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发挥他们的专长和作用,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推动和协助社会力量为繁荣我市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事业做出贡献;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我市教、文、医、卫、体等方面的大政方针和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座谈、专题调查,提出提案、建议和调查报告;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
(六)社会法制委员会
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总结;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就社会稳定、社会保障、
社会进步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协助委员了解法制建设情况;听取和反映委员及各界人士对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就我市法制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调查,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出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执纪执法民主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七)文史资料委员会
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报告;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撰写、编辑、出版等工作;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就历史文物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委员会分别下设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