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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以及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三)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
(五)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六)组织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设备和设施 , 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七)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组织疏散的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等。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晋城军分区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内设 2 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全市性的人防业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人事劳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有关行政经费、机关固定资产及行政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人防经费、物资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 筹措全市人防建设资金 ; 承办全市人防各种经费的物资、器材的申请、分配与管理 ; 审核、汇总全市人防财务、物资报表 ; 培训人防专业财务、物资人员 ; 协同工程部门审核人防工程项目的结算、决算 ; 掌握并督促由人防投资开展的经济实体经营方面的收支情况;负责对全市人防系统的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二)业务科
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经费、材料的分配计划;负责全市人防与城市相结合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及人防工程项目的扩初设计和概预算、决算的审查;编制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计划、技术、设计、质量和维护的管理,检查指导人防工程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及有关情况的统计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培训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和专用检测仪器的购置;负责拟定人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人防部门执法情况;负责全市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承办人防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讼诉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市人防战略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它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公民和学生的防空教育训练;负责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整顿和训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人防防护重点,制定应急抢修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录制人防录像片及其它宣传教育工作;战时组织城市防空管制,消除空袭后果,协调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拟定全市通信、警报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各县 ( 市 ) 拟定防空袭通信保障方案;负责全市人防通信经费的计划和管理;安排、组织全市通信警报建设和科研项目;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的管理和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