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裕峰]
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379件法律文件覆盖资本市场各个领域
出台有效证券期货法律文件379件、四次组织清理并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01项、实行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工作体制、建立由证监会牵头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中国证监会近年来立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实践情况,以法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以法制规范监管机构的执法行为、以法制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使法制成为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性机制,推动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出现了转折性变化。
以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制定和修订,以及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出台为标志,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清理和重构,涉及数量之多、变动之大、速度之快,皆为历史之最,法律规则体系已经覆盖到资本市场发行、交易、结算的各个方面和领域。截至2007年6月底,出台有效证券期货法律文件共有379件,其中,法律3部、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14件、规章53件、规范性文件309件,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多层次的、基本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发布施行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先后四次组织清理并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合计101项。自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至2007年6月底,中国证监会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076件,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025件。
中国证监会积极探索证券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实行了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的工作体制,创设了行政处罚专职委员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分离”体制,提高了证券期货市场行政处罚的质量与效率,健全和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度。截至2007年6月底,中国证监会累计作出行政处罚561项,清除了资本市场的一批害群之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由证监会牵头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成立了证监会、公安部等多个中央机关参加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
回顾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每一次重大的法制建设工程都极大地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深刻变革,成为市场发展变化的重要推动力。股权分置改革、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证券市场账户规范等多项证券市场攻坚活动中,法治建设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累计处置了31家高风险公司,清理账户1153万个。
从一线监管看法制建设与资本市场
作为一名一线证券监管工作者,我深深感受到,法制建设对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升一线监管的有效性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这些年来的实践,我们充分体会到法制建设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新修订的证券法及《刑法修正案(六)》赋予了证券监管部门更多必要的监管手段,证监会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使我局一线监管工作更符合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从上海辖区的监管实践看,我局始终坚持以法律为武器,严格执法,严肃市场纪律,切实维护“三公”的市场秩序。新的证券法实施以来,我局共完成各类调查案件149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司法强制措施125人。在上市公司清欠工作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率先推动运用刑事手段打击*ST龙昌、*ST沪科大股东恶意占用行为,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中,依据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违规委托理财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采取了限制业务的监管措施,有效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更重要的是让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能知法、守法、用法。近年来,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广大投资者的法律观念、维权意识、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和市场监督。同时,证券市场的法制化建设也不断强化了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
目前,我局法律专业人员超过全体监管干部的30%,确定了法规职能部门,建立了法律事务协调机制,法律人员分别配备到各处室。这些年来,我局没有出现过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地发挥了行政监管作用。今后,在证监会的领导下,我局会更加严格依法监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不断促进资本市场的法制化建设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张宁 作者系上海证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