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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信访仲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市今年的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利用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熟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保障这部法律于今年5月1日顺利施行。会议指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提倡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劳动纠纷,并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依法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和调解制度,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逐步在乡镇、街道建立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从而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本报记者 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