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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如何进入中国
每年的3·l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今已家喻户晓。从1986年中消协第一次在北京举办3·15活动至今,3·15已落户中国19年了。l 9年前,它是如何进入中国的?又怎样迅速风靡神州大地的呢?
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以后,开始收集大量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信息。中消协从资料中了解到,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促进各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1983年国际消联确定每年3月l 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那以后,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在每年的3月l 5日这一天举行多种多样的庆祝活动或纪念活动。
1985年10月,以朱震元副会长为团长的中消协代表团在香港消委会考察,国际消联亚太地区总干事艾华.费沙尔闻讯后,专程赶赴香港与中消协代表团会晤。费沙尔介绍了国际消联的情况,并提到了3月l 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中消协代表团的香港之行以及与国际消联的频频接触,大大开阔了中消协的眼界和视野,也使中消协对3·15的认识逐渐清晰和深刻,中消协开始酝酿举办3·15活动。1985年年底,一件机缘巧合的事也促进了3·15活动在中国的举办和开展。
当时,己到中消协工作七八个月的丁世和负责中消协宣传工作,一天,他在整理工作资料时,发现了两份翻译的资料,一份是介绍3·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一份是世界各地消费者组织如何纪念3·1 5活动情况。丁世和读后,眼睛一亮,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他随后进行了整理,并向当时的中消协秘书长王江云进行了汇报。中消协经过商议,决定在1986年举行3·15活动。丁世和整理的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来的资料也以中消协的名义第一次刊登在1986年3月10日的《中国消费者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