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裕峰]
以上三项活动分别由市检测所牵头开展“抽千样”活动;标准科牵头开展“标准兴农”活动;市稽查分局牵头开展“全省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活动;监督科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单位和其他部门配合。
2、开展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和涉及人身安全产品的质量安全。从3月1日起全面掀起新一轮的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攻坚战,重点整治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重点产品,其中前五类产品专项整治要求10月底完成,后五类产品专项整治从10月份开始到明年年初结束。
本次专项整治由监督科、质量科组织安排,各县(市、区)局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
突出对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土制”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和非法使用违法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此项工作由特监科组织组织安排,各县(市、区)局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4、开展民生计量执法检查行动。
大力开展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及民用三表、定量包装商品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计量科组织安排,各县(市、区)局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5、开展创建国家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专项执法打假行动。
突出对我市拟申报的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新市西街中段(人民广场至凤城宾馆)、黄华街北段(人民广场至太平洋大厦),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商业步行街,和16个全国、全省和全市诚信示范店(全国诚信示范店: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晋城金山物业有限公司金辇超市,全省诚信示范店:晋城市丰华实业有限公司圣亚品牌服饰广场、晋城市古书院工贸公司万德福超市,全市诚信示范店:晋城市辉盛商贸有限公司银都购物中心、晋城市森宝商贸有限公司、晋城市白云商贸有限公司白云批零商场、晋城市新太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晋城市恒通商贸有限公司、晋城市果品冷库、晋城市泽州粮店、泽州县巴公供销合作社巴公超市、高平市红旗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县锁胜超市、陵川县信达购物中心、沁水县沁乐家园有限公司杨河超市)的检查力度。加强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局稽查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县(市、区)局(分局)具体组织实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由市检测所具体实施,适时公布抽检结果。
(四)开展质量文化活动。
全市系统各单位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在全市大力开展质量文化活动,形成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1、在全社会开展质量文化活动。各单位要围绕质量兴市、专项整治等主题,在交通要道、县(市、区)入口、繁华地段、居民社区等醒目位置设置大型标语宣传牌对社会进行大张旗鼓的立体宣传。市局要组织“质量文化标语创作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专门拟定一批耳熟能详、高屋建瓴、言简意赅的标语内容在全市进行推开,从而在全市营造出大质量、大宣传的浓厚氛围。
2、在全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质量文化活动。各单位要向企业派出服务小分队,围绕“质量兴企”为主题,深入宣传质量新法规,科学新技术,管理新方法,提高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把好产品出厂关;指导企业质量文化工作,使企业的质量文化氛围在厂容厂貌上得到明显体现。
3、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文化活动。各单位要在办公区、生活区通过张贴质量文化宣传标语、建立质量文化长廊、营造温馨便民氛围、开设便民服务窗口、推出便民服务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对群众进行生动活泼的质量教育,让外来人员一进入单位就能感受到质量文化扑面而来而深受感染。
此项工作由市局党办组织,各县(市、区)局(分局)、各直属单位具体实施。市局机关的工作由党办和后勤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此项工作由党办牵头负责考核。
四、相关事项
1、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10日前报市局监督科;
2、市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按照分工对牵头的各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责任到人抓好落实,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务于3月10日前报监督科;
3、各承办单位和科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