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财经报道 | 法制动态 | 科技文化 | 电子政务 | 晋城图库 | 体育之窗
教育培训 | 旅游休闲 | 人才信息 | 房产家居 | 本土企业 | 汽车之家 | 论论谈谈
首页>>新闻>>国内国际>>正文       热 点 推 荐

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 共同开发区块 日外相谈


发布时间:2008-6-19 9:02:22       点击次数:       新闻来源:新华网

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中日共同开发区块示意图(图片来源:外交部网站)

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

一、关于中日在东海的合作

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为此,双方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将继续进行磋商。

二、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

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推进以下步骤:

(一)由以下各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

1、北纬29°31′,东经125°53′30″

2、北纬29°49′,东经125°53′30″

3、北纬30°04′,东经126°03′45″

4、北纬30°00′,东经126°10′23″

5、北纬30°00′,东经126°20′00″

6、北纬29°55′,东经126°26′00″

7、北纬29°31′,东经126°26′00″

(二)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三)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

(四)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三、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网络采编:杨裕峰]

发送给好友】【添加到收藏夹】【打印】【关闭
发表评伦

会员名称: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山西援川特警前线日记 晋城首批抗震救灾应急 港媒:灾难见证中华民族 中台办、国台办主任陈
焦点新闻

·排队上公交,离我们有多远?
·市红十字会系统共接收爱心捐款
·晋城电大党员群众心系灾区
·市政协委员督查环境卫生
·修条旅游路 游客更方便

热点新闻
·山西手足口病累计2700多例 发病
·紧扎钱袋 “省级”公务卡下月开
·累计4.5266亿 山西爱心“款款”
·2007年山西关闭矿井名单晋城关
·追忆似水年华 红楼梦中人当年容
本类频道最新新闻
·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 共同开发
·调结构、保民生、助重建:透视稳
·四川灾区什邡市第一个永久性建
·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开幕 王
·习近平见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委员
特别推荐
·省政协副主席周然在晋城市调研
·王茂设在泽州陵川就夏收防汛抗
·真抓实干奋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
·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
·孟福贵:加大力度完善机制 推进
商家推荐

晋城市委宣传部晋城在线太行在线阳城热线晋城人才市场晋城商务网晋城房产网太原新闻网晋城二手网
晋城广电网皇城相府晋城招商网晋城明镜网晋城科普网晋城百强网晋城黄页千万间房产天韵旅行社

[更多] 

新闻搜索
    
◇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立即注册 网上投稿

太行日报社概况 | 关于晋城新闻网 | 机构设置 | 报系报刊简介 | 广告服务 | 读者联系 | 招聘英才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