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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我省启用2008版机动车驾驶证
旧版驾驶证将停止发放,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自然换发新证
据《山西日报》消息 记者3月29日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公安部从2008年4月1日起分四批在全国推广使用2008版机动车驾驶证,山西省为首批推广使用的八省(市、区)之一。从4月1日起,山西省将在全省启用新版机动车驾驶证,旧版驾驶证将停止发放。
这次推广使用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与现用的旧版驾驶证最大的不同,就是新证综合使用了三十项防伪技术,提高了路面民警的识假打假能力。全国首批推广使用新版驾驶证的有天津、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西藏、宁夏两个自治区,山西、陕西、江西三个省。新版驾驶证启用时间为4月1日,新版驾驶证仍执行国家原核定的收费标准,每本10元不变。新版驾驶证启用后,4月1日全省将对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核发新证,不得使用旧版驾驶证,对已核发的旧版驾驶证,将在办理换证和补证业务时自然换发新版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