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保护公众知情权的法规,根据规定,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余政府信息都要公开。《条例》的实施,将会通过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制约,这对目前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式带来很大挑战。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日前制定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我省民众提供相关服务指引。究竟哪些信息政府要主动公开?哪些信息百姓可以提出查阅申请?提出申请需要哪些程序?本报为您全方位解读。
信息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重点公开内容有11项
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其余信息均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法应公开的,均属于主动公开范围。
有这么个例子,在外地工作的刘娜要回太原领取结婚证,不知需要携带哪些证明,她登录太原市政府网站查询后获取了相关信息,很顺利地领了结婚证。
以后,百姓如遇类似问题,解决起来将会越来越方便。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重点公开的内容有11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除此之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会向公众公布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等信息。
乡(镇)人民政府要重点公开8类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须先填写申请表
属于公开范围的另一类政府信息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如果群众需要了解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可根据需要,填写申请表,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家住省城桥东街的任老太太退休在家,看到有居民建设屋顶花园,她也想在自家的楼顶开发试验。想了解一下目前太原市屋顶花园的建设情况,哪里有已建成的,可供参考,以及政府有没有相关补贴措施等,但却不知道该去哪里询问,获知详细情况。
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只要填个申请表,按照以下程序递交给园林部门就可以了。
首先,到园林部门领取《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直接在园林局网站下载电子版填写。
填写完成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的方式交给园林部门,但不可以打电话申请。如果您是以寄信方式申请,要记住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因为任老太太是个人提出申请,所以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假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则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园林部门在收到任老太太的申请后,首先会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需重新补正。申请审核完毕后,能够当场答复的,该部门会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园林部门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要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任老太太,但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