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9日电 记者今日从安全监管总局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通报山西朔州“6·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6月3日6时50分,一辆重型大货车,行驶到山西省右玉县至朔城区省道36km+43m处时,违法越过公路中心黄虚线超车,与相向行驶的一辆依维柯客车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型大货车驾驶员严重违法驾驶,依维柯客车核载17人,实载24人,严重超员。二是有关部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事故详细情况及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