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所有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预算单位都凭卡结算,涉及部门117个,单位1400余个,公务员约13.5万名;太原、晋中、晋城、吕梁将同时启动试点工作
今天,省纪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省城联合召开全省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动员大会。7月1日起,省级所有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预算单位全部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涉及部门117个,预算单位1400余个,公务员约13.5万名。太原、晋中、晋城、吕梁也将同时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10家商业银行被确定为全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各预算单位可在认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银行为本单位公务卡代理行。
经过财政、银行等部门的紧张工作,截至5月末,全省累计银行卡特约商户已达到8300户,POS机具12000台,涉及酒店、宾馆、超市、汽车维修、加油站等多个公务卡消费领域,覆盖全省11个市、60多个县市,已具备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的条件。
公务卡的结算范围覆盖以往采用现金支付的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其他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这些公务支出需求不仅涉及交通、餐饮、酒店、零售等各领域,而且涉及各大中小城市和县城乡镇,面广量大,因此,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为公务卡的使用创造顺畅、便捷的条件。同时,不断完善公务卡制度,研究相关优惠政策及定点饭店布设POS机具等在内的政策措施。
据悉,2009年,全省各市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要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各县(区、市)将启动试点工作。到2010年,省、市、县三级全面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
实行“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公务卡制度,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政动态监控,打造“阳光财政”。今年4月,我省采取资格认定方式确定了全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开发完成公务卡管理系统和公务卡动态监控系统,设计了全省统一的以蓝色“壶口瀑布”为卡面背景的公务卡卡样,启动了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等3个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共发放首批约600张公务卡。(记者 李莉)
[网络采编:张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