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缓解因成品油调价产生的增支压力,山西省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岛际水路客运和城市出租车、渔业、林业6类补贴对象增加补贴资金5.5亿元。
补贴时间、补贴标准和负担比例分为两部分。6月20日国家调整成品油补贴部分,补贴时间按6个月确定;补贴标准,汽油、柴油均为每吨1000元。
2008年5月以前国家调整成品油补贴部分,补贴时间按12个月确定;补贴标准,城市公交和农村陆路客运每吨1160元(按汽柴比1∶2计算),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每吨1200元(全部以柴油计算),城市出租车每吨1080元(全部以汽油计算)。岛际水路客运经营15客位以下、16至30客位、31客位以上的船舶,每艘分别补贴100元、200元、400元。
山西省出租车运价暂不进行调整。据山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财政将按照每辆车的耗油量进行补贴,这样计算下来,平均每辆出租车补贴标准为5800余元,将一次性发放。山西省财政厅要求,城市出租车油价补贴兑付工作,必须在7月1日前全部兑现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