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山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正式启动。"落实年活动首先要让公众知道自己享有规划知情权。"省建设厅相关人士表示,除各种形式的宣传外,山西省将在三个月时间里,重拳出击,查处随意改变规划的行为和违法建设。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时代,这样能促使山西省城乡一体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并明确规定规划主管部门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规划部门套上紧箍咒。
小区内规划的配套服务设施,开发商却在利益的驱使下大打折扣,给入住小区的居民带来生活、教育方面极大的不便,这样的行为现在有了法的制约。另外,一些地方存在"领导一换,规划重来"的现象,这样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违法建设屡屡"冒头"。为此,在3个月的时间里,全省各市、县要对城乡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备案及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包括规划的编制、修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规划的审批和备案手续是否完善,城乡建设是否超越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是否办理规划许可或者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等。对长期形成的难以处理的违法建设,要借助此次活动,予以集中处理,并对典型的违法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和曝光。
山西省要求没有按程序编制、审批、修改规划的,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的,要追究有关人民政府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一些严重污染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建设项目,按规定的罚款上限进行处罚。(闫鑫)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