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下拨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95.44万元
为提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城镇老党员的生活水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党员的关怀与温暖,我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95.44万元用于1288名农村老党员的生活补贴。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足额安排本级应负担的补助资金,并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将上级下拨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农村老党员手中。
[网络采编:申晓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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