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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使命 庄重的承诺
——市政府组成部门及法检两院负责人年度承诺公示
2007年,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年初承诺公示的内容,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主要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和监督办法》的规定,现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2008年度承诺公示如下,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蔚新旺
一、继续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在刑事审判方面,坚持宽严相济的工作方针,依法惩罚各种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大要案审理工作,特别要保证死刑案件质量;要充实刑事审判力量,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的监督和指导。民事审判方面,要继续强化调解措施,贯彻执行好《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和《劳动法》等新颁布法律,切实做好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婚姻家庭等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行政审判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管辖制度改革,稳妥处理行政争议案件。执行工作方面,要继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
二、加强司法安全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车辆、枪库、档案、庭审活动等重要岗位和环节的安全保障,强化责任,堵塞漏洞。2008年我们将强化司法警察力量,努力建立一支装备精良、保障有力的专业司法警察队伍,以确保各项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三、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题活动,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提高法院现代化建设水平。2008年要开通与省高院的二级专网,实现与省高院的审判信息流程的数据共享,争取实现与部分基层法院的三级专网互联。进行科技化法庭建设,实现2008年底前刑事死刑案件上诉、复核移送案件材料时,随案移送庭审光盘。继续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协管、监督、指导和支持工作力度,重点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水平,为晋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润才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标准和具体方式,健全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办案方式。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查办煤炭领域的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百姓利益的医疗卫生、教育、房地产、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推动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预防调查等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刑事诉讼监督重点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违法行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是加大抗诉工作,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和支持弱势群体诉讼工作,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刑罚执行监督重点是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继续保持全市范围内无超期羁押。
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化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健全用人激励机制,深入解决队伍和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具有检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