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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斌胜,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议案的主要提出者,他认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同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统筹考虑,绝不能以牺牲水资源来换取经济短期的繁荣。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水利供水工程,逐步实现由地表水置换地下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军针对报告中所提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针对地下水超采严重问题,他建议政府要制定严格的规定和措施,限制抽采,每年不得超过1000万立方米。针对节约用水和杜绝水资源浪费的问题,他建议对用户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实行差额水价;对供水管网加快改造,解决漏水问题;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针对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他建议加强对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封闭不达饮用水标准的水源。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巧珍在会上发表讲话,明确对当前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既要考虑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的需要,也要兼顾环境和生态用水,维持地下水的合理水位,改善水质和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市区自备水源井的封闭工作。有关部门要明确期限,协调一致,统一行动,打好封闭自备井的攻坚战。三是充分发挥现有地表供水工程效益,增加郭壁供水工程向市区的供水量,解决过度开采地下水和现有供水工程闲置的矛盾。
慎之又慎科学决策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区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决议草案,并通过这个决议,是本次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程。但会议经过审议后认为,做好市区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意义重大,牵扯面广,任务艰巨复杂,必须立足实际,面向长远,统筹安排,坚持不懈,目前的决议草案还不完善。会议决定,暂缓表决这个决议草案,建议在充分吸收会议审议意见并听取市政府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在下次常委会上进行表决。这不仅表明了常委会对办理议案工作的重视,更是体现了人大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
会后,常委会向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强市区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决议草案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市区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按照省政府对我市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的要求,以对晋城人民和后代子孙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4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通过了《晋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区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的决议》。
这是市区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一个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