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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蔚新旺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司法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934件,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1300余(件)次,处理省法院、市人大、市信访联席会议交办案62件。监督和指导各基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8043件。
一、服务大局,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
(一)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60件133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47人,占35%;审结刑事二审案244件505人。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结刑事一审案1321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注重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和裁前公示制度。加强大要案审判,强化办案的社会效果。
(二)妥善化解民商、行政纠纷。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市中院拓宽执行工作思路,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2007年受理执行案79件,执结64件,执结率81%。基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2802件,执结 1820件,执结率65%。
(四)深化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判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考核、追究新机制。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全年跟踪监督各类案件1107件,催办889件。规范诉讼文书流转程序和退费程序,提高了案件流转效率。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审判监督,提高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质量。强化审级监督,规范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
二、关注民生,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完善
(一)畅通便民诉讼渠道。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继续完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制度。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行银行代收、全额上交财政。
(二)强化诉讼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开展了“促进司法和谐,争当调解能手”活动。推行刑事自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办法,推进执行和解新措施。2007年,我院民商事二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35%。
(三)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继续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全力配合全市集中清理涉法信访历史老案调处工作。我市涉诉信访案件彻底罢访和基本罢访率达70%。
三、强化素质,司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一)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认真组织开展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牢固树立司法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干部使用管理,优化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创新司法安全保障机制。针对司法警察队伍编制严重不足,在全省范围内首创成立法警预备大队。大力加强司法保障硬件建设。加强监控、值班制度,严格枪支弹药、警车使用、诉讼证据和信息安全管理,保证了机关秩序和诉讼活动的安全运行。
(三)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贯彻文化建院的工作思路,打造“学习型法院”,加强文明和谐机关创建工作,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凝聚了人心,提升了法官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
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司法安全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晋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决不手软。妥善审理涉及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维护诚信、有序的经济秩序。切实做好各类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行政审判,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继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实体权益。继续规范立案信访和再审工作。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全面加强司法调解,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