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裕峰]
二、以司法安全为保障,确保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继续高度重视法院的司法安全工作。特别要做好庭审安全保障工作。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做好执行安全保障工作。要做好保密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车辆、枪库、档案、庭审活动等重要岗位和环节的安全保障。强化司法警察力量,保证不发生恶性事件,确保司法安全。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司法水平。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职业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行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形成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正视法官断层和法警编制不足的问题,努力解决法官断层、司法警察严重短缺等法院人事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人才兴院战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要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筑牢维护稳定的重要防线。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加强审级监督,注重案件发回、改判中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案件专项检查,注重发现、研究、总结基层审判中的共性问题,确保在全市范围法律适用的统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基层队伍素质。努力解决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在人员配备、经费、物质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实现与省高院审判信息流程的数据共享,争取实现与部分基层法院的三级专网互联,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