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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润才作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842件1596人,提起公诉1117件1694人。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对多发性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分别批捕、起诉上述三类案件464件898人和536件825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犯罪,慎用逮捕措施,慎重作出起诉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履行打击、监督、预防、服务等职责,促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检校联手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活动,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起到促进作用。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7件102人,与去年相比分别上升7.4%和17.2%,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6件71人,渎职侵权案件31件31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45件,县处级要案4人,大要案比例为87.5%。共立查渎职侵权重大案件8件,特大案件10件,重特大案件比例为58%。
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狠抓案件质量工作。推行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制度,促进依法规范办案。所立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侦结率分别为98.2%和100%,起诉率分别为94.6%和96.77%,。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健全和完善社会化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同100多个单位建立了预防联络机制。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监督工作,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向侦查机关发出《法庭证据意见书》153份,提出纠正违法意见75件(次),发出检察建议62件。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211件,结案处理177件。两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27件。抗诉案件再审有结果8件。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健全完善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了全市范围内无超期羁押。积极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继续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83件(次)。积极开展举报线索初查工作,办理举报初查案件149件,移送立案29件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并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和转交的案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拟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了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两级检察机关共选任49名人民监督员。继续加强对“三类案件”的监督工作,全市23起“三类案件”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市检察机关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心得评比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把握党的十七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于学习的始终,把学习成效体现在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双百五大”活动,通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
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行为为重点,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任期目标,做到与检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