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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健康撑起“保护伞”
本报记者 张治中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健康撑起了“保护伞”,由政府出钱为农民建立医疗保障,这在我国历史上尚属首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带来哪些实惠?在实施中还有哪些困难?应该如何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月21日下午,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专题审议,12位代表先后发言。
好政策百姓拍手称快
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从2002年起,我国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卫生制度。2003年,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泽州县启动,2005年城区进入了试点行列,2006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阳城、高平、沁水三县(市),2007年陵川县加入。目前,我市已有150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新农合覆盖率达到100%,高于全省86%的覆盖率;农民参合率92.5%,高于全省87%的平均水平。
来自泽州团的焦海庄代表兴奋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市的实施,使我市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改善,减轻了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社会问题,广大农民无不为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措拍手称快。新农合制度目前已深入人心,农民参合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高平团的赵希先代表说,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近几年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推进,广大农民朋友尝到了甜头,住院费用乡镇级医院报销75%,县级医院报销65%,慢性病还可得到几百元到一千元的补偿,这是农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来自阳城团的乔晓虎代表说,参加新农合以前,农民有病看不起,大病只能等死。现在就不同了,基本上做到了看病不出乡,不出村。以前的乡镇医疗机构不死不活,濒于倒闭。现在的乡镇医院得到了盘活,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大大增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患者满足需求和医疗机构的“双赢”。
是的,长期以来,由于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防保的思维方式和发展倾向,使得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的现象像魔咒一样扰袭着广大农民。今天,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得到缓解,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也将会明显得到改善。
全面完善保障农民利益
焦海庄说,要想彻底解决我市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进一步完善。据了解,泽州县目前列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大病补偿主要是恶性肿瘤、白血病等5种大病,已明显不能满足人们的住院需求。有的慢性疾病患者不用住院,而需长期用药的,一年下来光医药费就得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和住院不相上下。建议增加常见病、慢性病等参合种类,真正使普通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陵川团李永胜代表说,目前,我市参加新农合的时间是一年一参,很多外出务工人员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及时回家参合,以致延误了新农合的交费期限。这种情况在陵川县并不少见。有一位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因没有赶上新农合的参合时间,住院的高昂医疗费用使一家人不堪重负。同样是陵川团的张秀玲代表对此也补充说,由于新生儿出生不能及时上户,使很多新生儿赶不上新农合的交费时间。但是新生儿发病率高,由于不能及时参合,给不少农民家庭增加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建议灵活调整参合时间,同时让新生儿也能享受到新农合的待遇。
新农合报销手续繁琐,也是与会代表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沁水团代表吴彦平建议,希望可以尽快实现一卡通,让农民真正实现在哪看病、在哪报销的愿望。沁水县地理环境复杂,许多乡镇卫生院设备差,一些身患大病的农民只能到市级医院进行治疗。但是,在县以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看病的患者出院后,回去还得向村新农合医疗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等报乡(镇)新农合医疗管理站初审,乡(镇)新农合医疗管理站初审后报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复审符合规定后,患者才能到乡(镇)新农合医疗管理站领取到补偿金。繁琐的报销方式,让很多农民花了不少冤枉钱。
城区团张晋洪代表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推进过程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许多问题。一些地方宣传工作不到位,影响了群众参合的积极性。由于当前农村医疗机构设备和技术人才都缺乏,服务能力较低,无法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需求。农民前往县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新农合”负责的费用高,农民报销的比例少,“新农合”基金风险不断加大。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着不合理用药、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一些经办机构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