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44个,比上年增加1个,床位1396张,收养各类人员789人。享受定期怃恤人数2428人,比上年减少121人;享受定期补助人数7170人,比上年减少326人。伤残人数3802人,比上年减少265人。优待优抚对象户数3656户,优待总金额509.6万元。年末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福利企业55个,比上年减少3个,共安置904个残疾人就业。本年我市直接接收捐赠款1195.7万元,捐赠衣被22万件,受益人数28571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耕地保有量为288.2万亩,与上年持平。完成造林合格面积12.3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1.2%。
全市共有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77.1千公顷;年末全市有生态示范区2个,生态示范区面积达4.43千公顷。
年末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6%,提高6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3%。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达到320天,比上年增加27天。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68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15人,比上年下降54.55%。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80起,造成230人死亡、102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67.48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由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后于近期公布。
(来源:晋城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