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晋城精神构建和谐国税征纳关系
陈明太
崇实守信、开放包容、争先创新的晋城精神凝聚着全市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弘扬晋城精神,必须把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这个奋斗目标融入各级各部门的决策举措当中,坚持用这一目标吸引人、感染人、凝聚人、鼓舞人,激励人们自觉地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体现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过程之中。国税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担负着组织国家税收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重任,处于国家、地方、纳税人三者利益的相互交织、矛盾汇集的敏感部门,因此,大力弘扬晋城精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国税部门当前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和谐的国税征纳关系的内涵是什么呢?和谐国税应该是一个法治、公平、文明、团结、高效、廉洁的国税,而税收征纳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国税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纳税人作为广泛分布于社会各阶层的庞大社会群体,征纳双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征纳关系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关系,这就决定了征纳双方的矛盾是构建和谐国税的主要矛盾。为此,我们必须通过构建公开、公平、秩序、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营造和谐的征税、纳税、协税、护税环境,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
一、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摆正征纳双方的位置。我们在税务干部中树立了“公正的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一方面通过公正、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执法来实现良好的税收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优质的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改善了税收法治环境,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这样,在执法的过程中体现了服务意识,在服务的内容中符合法的精神,将执法和服务统一在和谐国税的建设中,真正做到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税进程。
二、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我们一是以真情实感尊重纳税人,大力提倡“用心服务、真情服务”,领导班子坚持深入企业调研研究,在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维护好,把纳税人需要化解的矛盾化解好,需要解决的困难解决好。二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服务,坚持税收宣传常态化,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税收热点、重点、难点宣传,广泛听取和采纳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方便,开展了“实行税务文书模板化”、“提供免填单”等创新服务,在办税服务大厅实行税务干部导税制度,设立纳税人办税自助服务区,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场所的作用,并利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服务,合理简化办税环节,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几年来,纳税人报送资料共减少主表3张,减少附列资料175项,审批事项由原来的64项减少到现在的52项,减少12项,税收管理员调查核实事项减少了9项。四是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以来,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收8000余万元,严格落实了税收政策,支持了纳税人的生产发展。
三、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缓和化解征纳矛盾。和谐社会需要包容的姿态,没有包容,就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为此,我们推出了“局长接待日”制度,畅通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实行了税务约谈制度,请当事人到税务机关面谈,提醒纳税人核实自身情况,解释说明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税疑问,给纳税人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体现了对纳税人的信任与尊重;建立了税收政策提醒和培训制度,经常组织企业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培训,尽量减少企业由于对相关税收政策不熟悉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减少征纳之间的无谓纠纷。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组织了“和谐税企颁奖联欢会”,税企双方同台演出,共话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把税企关系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四、坚持法治与公平并重,积极营造和谐征纳关系。我们不断强化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积极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各种税收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加强了内部监督检查,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了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我们还聘请了29名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不定时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防、监督检查,促进了税务干部的作风转变,树立了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