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裕峰]
旧西藏现代科技事业完全是空白。民主改革后,先后建立了农业、畜牧业、交通、电力、建筑、地质、水利、气象、卫生、藏医药、教育等专门科研机构,培养了一批藏族科技人员。1985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现在西藏有专门科研机构17个,各类科技专业人员2.69万人。四十年来,西藏有347项科技成果获自治区级奖,其中“西藏太阳能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等21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
西藏高原雪峰和名寺古迹吸引着世界众多的探险客和旅游者。在对外开放中,西藏的旅游业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现在,西藏已有旅行社11家,旅游涉外饭店、宾馆19家,床位3600张,开辟景区60多个。从1980年至1991年,共接待海外旅游者15.09万次。
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有了显著提高,绝大部分农牧民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一部分农牧民已经富裕起来,1991年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45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1979年的159元增长1.6倍。喜马拉雅山下的亚东县珠居村,1986年全村75户年收入36.16万元,全村有74户盖了新房。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为2120元,比1981年增长2.3倍。1991年末,城镇储蓄存款余额为49240万元,比1959年增长500多倍。农牧民家庭已拥有数量可观的生产资料,平均每户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价值6021元,牲畜75头(只);每百户拥有汽车9台,大小拖拉机6台,机动脱粒机3台,马车12台。农牧民人均实物消费量比解放前有大幅度的增长。1991年,人均消费粮食183.6公斤,食用油3.6公斤,肉类14.7公斤,奶类50公斤。在保持传统饮食习惯的同时,饮食结构向多样化发展,增加了蔬菜、禽蛋、酒类、糖果、糕点等的消费。人民住房有了很大改善。据旧西藏地方政府统计,1950年西藏有人口100万,其中没有自己住房的就有90余万人。现在,除了部分牧区的游牧民之外,所有的家庭都有固定住房。1991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3.7平方米。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有5.67万人口,80%以上的群众住进了新房,人均住房面积达40平方米。藏族人民传统的生活方式注入了现代化的内容。据抽样调查统计,城镇每百户居民有自行车212辆,彩色电视机88台,收录机84台,洗衣机42台,电冰箱24台,照像机26架。各项文化设施的建设,使西藏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越来越丰富充实。
由于西藏地区特别困难的自然条件和历史上特别落后的社会发展状况,今天西藏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仍低于中国全国的平均水平。1989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制定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实行对内对外开放,开拓区内、国内、国外市场,开发优势资源,发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力争尽快缩短西藏地区与中国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为藏族和其他民族的共同繁荣打好基础。
八、宗教信仰自由
西藏大多数人信奉藏传佛教。全区信奉伊斯兰教的只有约2000人,信奉天主教的近600人。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的基本政策。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各级机构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广大僧俗群众的赞扬。现在,西藏人民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享有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充分自由。信教者家中几乎都设有小经堂或佛龛。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均达百万人次以上。在西藏处处可以看到善男信女悬挂的经幡,堆积的嘛尼堆。在大昭寺等一些著名的寺院内外,挤满了磕长头、转经、朝佛的信教群众。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西藏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了严重破坏,宗教活动场所及设施受到了严重损失。“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西藏重新全面地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80年以来,西藏平反了冤假错案,相继恢复和新成立了宗教工作机构,在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多年来中国政府向西藏地方拨专款两亿多元用于落实宗教政策,维修了建于公元七世纪的大昭寺,公元八世纪吐蕃王兴建的桑耶寺,藏传佛教格鲁派四大名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和扎什伦布寺。为了维修布达拉宫,国家一次就拔款4000多万元。1984年,中央资助专款670万元,黄金111公斤,白银2000公斤及大量珠宝,在十世班禅大师主持下,修复了五至九世班禅灵塔、祀殿。至今,西藏得到修复和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达到1400多处,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政府还多方设法寻回在“文化大革命”中散失的佛像、法器等宗教用品,分发给各寺庙,受到广大僧人和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