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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来,西藏人口迅速增长。1950年至1990年,西藏人口净增119.6万人,其中藏族人口由100万增加到200多万,增长一倍多。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西藏地方政府没有准确的人口统计。1953年,中国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当时由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申报西藏人口为100万。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125.1万,其中藏族人口120.9万,占人口总数的96.63%。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189.2万,其中藏族人口178.6万,占人口总数的94.4%。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219.6万,其中藏族人口209.6万,占人口总数的95.46%。汉族和其他民族人口始终占5%左右。1970年以来,西藏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82年至1990年,西藏藏族人口增长30.98万,自然增长率为17.34‰,高于同期全国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2.64个千分点。如果不是废除封建农奴制,经济得到发展,人民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得到很大改善,西藏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不可能在这样短的时间里达到较高水平。
在西藏的人口问题上,达赖集团散布了许多谎言。最耸人听闻的谣言之一是说西藏和平解放后被杀了120万人。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在1953年提供的西藏人口数字不过100万人,果真以后杀了120万人,那么西藏的人早就完全被杀光了,更不可能发展为200多万人。
达赖集团又说,西藏不只是现在的范围,还包括四川、青海等藏族聚居的地方,共有600多万人。所谓大西藏不过是帝国主义企图瓜分中国而策划的阴谋。经过漫长的历史变迁,藏族除聚居于西藏之外,还分别聚居在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省的一些地区。但这些地区过去就不属西藏行政区划范围,原西藏地方政府也未曾管辖过西藏以外的其他藏族聚居区。十三世纪始,元朝、明朝中央政府即对西藏和其他各藏族聚居地区分别管辖。清朝中央政权更进一步明确了各藏区的行政区划。民国时期,西藏以外的藏族聚居区仍分别由原属省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基本上维持原来的行政区划,在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四省的藏族聚居区建立了十个藏族自治州、两个藏族自治县。包括西藏和各省藏族聚居区的藏族人口,总共也没有600万人。在1953年全国普查人口时,全国包括西藏在内的藏族人口是277万,1990年人口普查时,全国藏族人口为459万。和西藏一样,其他地方的藏族人口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还有一个对不了解实际情况的人有极大蛊惑性的谎言是说汉人大量移民,使西藏的藏族成为少数民族。西藏的自然条件极为严酷,低氧严寒,大部分为高山、荒漠、永久性冰雪地带。生活习惯更与内地不同,内地人极难适应。西藏不是过去美国的西部,可以大批移民开发。历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数字,已彻底戳穿了这种在西藏汉族人口超过藏族的谎言。
十一、生存环境的保护
在大力发展西藏经济建设的同时,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西藏的环境保护。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了保护环境的国家基本政策,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战略方针;实行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项政策。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实际,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如《西藏自治区森林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草原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布告》等等,仅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规章就有20余件。1975年,自治区设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加强了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1990年,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统一领导全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西藏自治区开展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区已建成大小灌溉水渠1.3万多条,水库、塘坝5200余座,总库容2.7亿多立方米;河道堤防工程18处,堤防总长约250公里。多年来,坚持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对草场采取围栏养贮、引水灌溉和保护管理措施;开发河滩,种树种草;实行分季轮牧,禁止盲目开荒破坏草场。到1990年底,全区草场围栏面积达18.3万公顷,草场灌溉面积16.1万公顷,灭鼠、灭虫、灭毒草面积118.7万公顷。全区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与此同时,全区坚持开展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封山育林,制止乱砍滥伐。六十年代初至今,全区植树7000多万株,每年封山育林约14万公顷。西藏现有森林面积632万公顷,其中人工林面积2.2万公顷,森林面积每年都在增加,林木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全区已建成7个自然保护区,正在建设和规划中的5个,总面积32.5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面积的26.5%,使一批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