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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点和突破口,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把“四道关口”,积极探索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把好目标考核关。我市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重点行业的年度耗能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并决定对在节能降耗方面有重大科技成果、节能效果显著的企业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部门和企业给与处罚。二是把好节能评估关。市政府提出,要从严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提高耗能项目的准入门槛,要求新开工项目必须符合“六项必要条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凡年耗能在1000吨标准煤或年耗电在200万千瓦的新上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中的合理用能专篇必须经过评估,未经评估或评估结果审查为不合理用能项目,各级投资部门不予受理。项目建成后,如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不予验收。三是把好用能审计关。对重点用能单位或技术改造项目实行能源审计或专项审计,努力提高能源利用率。四是把好节能监察关。要对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企业能耗限额执行情况,高耗能设备淘汰情况,节能管理情况,用能计量和收缴费用情况和能耗消费统计报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超标用能、不按设计用能、使用淘汰设备、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进行纠正和处罚。
为确保节能减排取得成效,我市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淘汰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重点是小钢铁、小冶炼、小火电、小水泥等5个行业。市政府年初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层层落实了责任。市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采取联合行动、多管齐下的措施,坚决果断关闭落后产能。我市还积极落实省政府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实施意见》,将淘汰类企业或生产设备的差别电价提高,通过价格杠杆迫使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自动退出市场。与此同时,我市还一手抓关停,一手抓稳定,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退出补偿机制,认真解决被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关闭工作,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完成。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拆除小高炉347座,炸毁烟囱502根,取缔关停各类污染企业206家,对振兴水泥厂、市水泥厂实施了整体关停和搬迁,制定出台了50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推动了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