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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今年3月将接受表彰命名
本报讯 经过3年的积极创建,去年底,全国绿化委员会公布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和绿化模范县(市)名单和表彰决定,我市名列其中,据悉3月份将接受表彰命名。
全国绿化委员会这次共授予14个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称号和84个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我市是山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填补了全省无国家级绿化模范城市的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我省还有右玉县、河津市、沁源县、柳林县、蒲县获绿化模范县(市)称号。全国绿化委员会行文勉励绿化模范城市(区)和绿化模范县(市),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为绿化祖国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省前列。2003年9月,我市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契机,提出了“建设绿色晋城、打造生态城市”的战略构想,制定了绿色晋城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晋城的决定》,明确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一片两河、三横四纵、五环千村”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布局,确定了2005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2007年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并进而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奋斗目标。3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全民参战,六路并进,强力推进城市绿化,高标准推进环城绿化,快速推进通道绿化,整体推进村镇绿化,持续推进荒山绿化,奋力推进厂矿区绿化,去年7月基本达到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指标。各项数据经公示后,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8月28日至8月30日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并给予我市很高评价,认为我市提供的各项数据、资料、图表,真实、详尽、可靠,各项数据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标准。2007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全国绿化委的表彰决定和这次受表彰的绿化模范城市(区)和绿化模范县(市)情况,以《太行山上的绿色明珠》介绍了我市创建情况。(记者 张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