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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党组织没有忘记我们,我要在有生之年为新农村建设奉献余热。”拿到生活补贴后,陵川县古郊乡任职20多年的退休老支书李赵全激动地说。根据市委、市政府去年11月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农村干部中推行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要拿出1100万元,用以补贴5000余名农村干部。
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群众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但农村干部收入相对较低,待遇和工作任务不对等,特别是一些村干部离任后,生活得不到切实保障。为调动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稳定农村干部队伍,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去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干部中推行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担任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干部进行生活补贴。目前我市有5000多名农村干部可享受补贴,其中现任干部2200余人,离任干部2800余人。
据了解,这次对农村干部补贴保障范围广、标准高、措施强,其中对农村离任干部发放补贴的标准是根据离任干部连续或累计任职时间来确定,按照每人每年800元、1000元和1200元三个等次进行发放;对在职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年以发放补贴的形式,使他们的报酬待遇高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为保证激励保障机制的顺利实施,全市各级党委专门成立了由组织、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组及办公室,由市、县(市、区)党委统一管理,乡(镇、街道)、村党组织具体实施。同时,各乡(镇、街道)党委也建立了激励保障机制管理台账,责成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年底都要对农村干部进行考核评议,同时对他们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跟踪动态管理,确保激励保障机制能够顺利有序推进。
据介绍,在农村干部中推行激励保障机制,可以有效地增强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提高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能够从机制上为现任农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激发这些农村干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记者李广瀚 实习生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