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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促进全市地方煤矿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市煤炭工业局要求,全市地方煤矿今起陆续停产检修,春节期间一律停产、停工。
具体规定为:30万吨/年以下乡镇煤矿停产检修时间为2008年1月16日0点至2月22日;全市基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停工检修时间为2008年1月16日0点至2月22日;县营、二轻煤矿及30万吨/年(含)以上乡镇煤矿停产检修时间为2008年1月22日0点至2月16日;兰花集团所属煤矿、大宁煤矿停产检修时间为2008年2月4日0点至2月14日。各煤矿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必须将《煤炭生产许可证》上缴市煤炭工业局集中统一保管。
市煤炭工业局要求,各煤矿停产(停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周密安排停产(停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停产(停工)期间安全。煤矿停产(停工)期间必须做到“一停四不停”,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完善应急救援方案,确需进行检修的煤矿,必须制订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同时,春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精兵强将,加强巡查、突查、夜查和蹲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崔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