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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日前在太原召开的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我市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06-2007年度“山西省文明和谐城市”光荣称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茂设在会上领奖。
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市之初就开始起步,2002年,市委、市政府制订了《晋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十年计划纲要》,2003年创建成功省级文明城市,2005年如期实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目标后,2006年召开的市第五次党代会又提出了2007年创建省级文明和谐城市、2008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新目标。
在创建工作中,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着力从完善薄弱环节做起,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方位推进文明创建工作,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创建工作任务和目标逐步推进,对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力、影响力。
我市的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身先士卒,各级各部门科学分工、责任明确,监督部门监督有力、考核严格,建立起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健全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五市联创”的工作合力。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总揽和带动其他“四市”创建,以其他“四市”创建为支撑,为创建文明城市创造必要条件。三是坚持持之以恒的工作作风。创建文明城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组织不散,力度不减,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动工作不断前进。四是坚持群众参与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意识和强烈愿望,使文明城市创建产生不竭的动力。
在这次会上,市关工委还被授予“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特别贡献奖”,高平市、沁水县分别荣获省级创建文明和谐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文明和谐县城的称号,我市还有99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表彰。(记者 张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