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5月1日施行
劳动部门走上 街头设点宣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市政府门口和省运车站前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点宣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一部专门针对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法律,内容涉及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时效期间证据原则、裁决时限等方面,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详细的法律依据。
在宣传台前,不少市民都在认真地读着宣传册子,并针对部分问题向劳动局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咨询,“以后有了劳动争议就不用发愁了,新法规定得很详细,我们心里也有了底。”在晋城打工的农民工张师傅高兴地说。(记者李广瀚报道 )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