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巧珍,副主任鄢科武、段伟祥、秦红星、张满祥、廖军,秘书长史颖锋出席会议。副市长李章宏、康吉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六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乡(镇)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乡(镇)文化站长和村委会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农村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建议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的文化活动,鼓励民间力量兴办各类文艺实体,推动了全市农村文化全面发展。
人民调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围绕构建“和谐晋城”的奋斗目标,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改革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和“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思路,推行了“六级六步”大调解工作机制,得到了省司法厅、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马巧珍在讲话中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和谐建设的科学内涵,不遗余力地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摸清农村文化在新时期的新变化,切实了解服务对象的新要求,制订符合实际的新办法。要把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把送文化下乡和农民自办文化结合起来,把加强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关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马巧珍要求,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建设,逐步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建设;要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队伍素质,增强调处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提高调处矛盾纠纷规范化的程度,为建设平安晋城、和谐晋城作出新贡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还集中听取了“文化建设”专题讲座。
(记者 栗晋波)
[网络采编:杨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