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阳城县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该县一是坚持纪检干部全程参与干部选拔过程,从民主推荐到组织考察、讨论研究和任用干部各个环节,都有县纪检部门干部参与监督;二是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主动加强事前监督,增强征求意见工作时效,避免选人失察、用人失误;三是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写实制度,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日常工作情况,并把此作为干部经常性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出台了《阳城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共对59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4人,离任审计55人;五是建立了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组织督查组参加乡镇和县直单位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发现和总结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每年组织干部年度考核,都要求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并对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和反映的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通知本人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刘国伟)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