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府决定从8月15日起开通季节性化肥运输“绿色通道”,试行期为一年。
开通季节性化肥运输“绿色通道”,是省政府出台的一项惠农利农政策,由交通部门和供销社联合组织实施。交通部门负责其各公路收费站对运输化肥车辆的货物及证件查验、放行、记录、定期汇总等工作;供销社负责《山西省季节性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的发放管理工作。
开通季节性化肥运输“绿色通道”时间为农业春耕春播和秋耕秋播需要大量运输、使用化肥的时段。即:每年上半年2月15日至5月15日,下半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合计5个月。凡在省内整车运输化肥,并按规定标准合法装载的车辆,免收普通公路通行费;凡持有省交通厅监制,省供销社核发的《山西省季节性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并按规定标准合法装载的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8月11日市供销社召开季节性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会议,成立了季节性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管理办公室,重点部署了《运输证明》发放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要从服务“三农”、惠农利农的战略高度,进行周密细致的组织安排,加强与交通部门合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使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本报通讯员)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