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动农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农村干部队伍的稳定,高平市日前制订出台了 《关于对村级干部实行补贴的意见》,将农村干部生活补贴全额纳入市财政负担,通过健全保障机制,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
高平市每年将拿出近200万元,按照每村每年补助4000元的标准,对农村两委主干实行补贴,同时将按照“注重实绩”、“奖优罚劣”、“鼓励创先”和适当向贫困村倾斜、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统筹发放。另外,每年还将由财政拿出近20万元,配套晋城市资金40万元,对508名农村离任主干实行补贴。连续任职10年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的,每人每年发放800元至12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任职10年以上不达15年的,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的生活补贴。(赵志明 张全胜)
[网络采编: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