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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顺在晋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上强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为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4月15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组长张宝顺,参加了晋城市200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他强调,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毫不放松、富有成效地抓好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新基地新山西建设。省委常委、秘书长申联彬出席考核汇报会。在听取晋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和省考核组的考核意见反馈后,张宝顺对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督促检查,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和凝聚到科学发展上来。要认真检查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省里培育优势产业、推进自主创新,强化节能减排等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长远甚至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行为,更好地把发展导向、作风导向、用人导向统一起来,为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提供纪律保证。二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治标与治本双管齐下,既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更要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要加强对改善民生以及社会建设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下功夫解决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下功夫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功夫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刁难群众、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维护群众的利益,保护群众的积极性。三要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厉查处资源审批、税收减免、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背后的腐败问题,严厉查处索贿受贿、入股牟利、包庇纵容违法矿主的党员和干部。四要着眼于完成好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围绕建设新基地新山西,不断充实责任制的内容,完善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步骤,严格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各级党委、政府都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自己职责范围的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总体情况,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好承担的工作任务。对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不负责、不尽力或用人失察,致使大案要案屡屡发生,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