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在我市调研时指出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做大做强煤化工产业
扎实推进林权改革确保生态改善农民增收

9月3至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深入我市的高平、泽州、沁水等地,就发展循环经济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调研。张宝顺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的要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煤化工产业发展步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煤炭大省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大省的跨越;要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与当地的实际结合起来,把中央要求和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深入宣传,抓好抓实,积极推进,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林业产业得发展,努力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山西。
循环经济和煤化工产业发展是张宝顺调研的一个重点。在高平市米山镇川起村大型秸秆沼气站,张宝顺详细了解沼气产生的工艺流程,并和干部群众一起算使用清洁能源后煤炭节约帐和农民增收帐。当他了解到我市已有12万户农民用上清洁能源,每年可节约30万吨标准煤时,张宝顺指出,沼气是农村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它既缓解了村民生活用煤难题,节约了资源,又实现了废物利用,保护了环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大力推广。
兰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我省第一家生产出二甲醚的企业,年产2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装置已投入生产。张宝顺深入公司的指挥调度中心、厂区和展厅,详细了解二甲醚的生产设备、技术工艺以及企业管理等情况,他指出,二甲醚作为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型替代能源,市场前景广阔,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全省煤化工产业的发展闯出一条新路。位于泽州县周村工业园区的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年产50万吨氨醇、40万吨尿素的一期工程目前已进入试车阶段,企业生产装置采用了循环经济模式的工艺技术,尾气实现了循环利用,污水经过处理实现了中水回用。在详细听取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后,张宝顺指出,要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来考虑,在建厂之初,就把污染问题解决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张宝顺指出,晋城作为全省建设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的要求,着力解决“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科技创新”三个制约经济发展的短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在对煤化工产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围绕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引进并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的理念推动煤化工产业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要从产业的长远发展出发,培养、吸引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瞄准精细化工,延伸产业链和产品链,把煤化工产业做精、做深、做透,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实现煤炭大省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大省的跨越作出积极贡献;要把工业园区与小城镇结合起来统一规划,进一步完善功能,完善设施,以工业化带动特色城镇化建设,推动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利益,事关农村的发展稳定。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市,农民对这次改革拥护不拥护?具体实施中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带着这些问题,张宝顺来到了沁水县郑庄镇庙沟村,他登上山顶,察看村民的绿化造林成果,与市、县、镇、村领导及庙沟村和其他村的村民、造林大户围坐在一起,听取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关于兴办家庭林场、集体林场的情况介绍,就林权制度改革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群众疑问。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张宝顺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对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林权改革的目的,一是像土地承包一样,把山地山林分给农民,让农民得实惠,让农民增加一个致富的手段,多一份生产资料。二是促进生态发展,通过改革调动农民种好、管好、经营好林地的积极性,把没有绿化的荒山都绿化好,这两个目的都达到了,林权改革就成功了。
张宝顺强调,林权改革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长远发展,关系我们的生态家园和国家利益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深入宣传,抓好抓实。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与当地的实际结合起来,在广泛听取农民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方案,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实施方案,确保农民无偿、平均享有集体林地承包权,确实落实农民承包后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分山到户、分林到人的过程中,要坚持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改革,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生态公益林、天然保护林等,要严格控制采伐,如确实需要,按程序申报由有关部门监伐。同时,省、市、县、乡要建立生态效益保护基金,用补贴承包者的办法,调动农民参与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对商品林,其采伐由经营者根据需要自己做主;过去搞的四荒拍卖、承包等,要尊重历史,根据原定协议、合同,保持政策连续性;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核实山林权属,清晰产权,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要在争议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并张榜公布;要在把林权落实到户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采取联户经营、互助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办法,加强林木管理。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