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裕峰]
受灾群众的困难得到了有效援助,2003—2007年紧急转移受灾群众5520.8万人次,救助的受灾群众4亿人次,恢复重建民房856.8万间。另外我们还健全了救灾社会捐赠的动员机制,受益人数达到了1.5亿人次。
上述所说的内容,可以用“三个基本”来概括: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二是困难群众生活最后一道保障网基本编织成形;三,困难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当然,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特别是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存在着城乡和区域不平衡的问题。我认为下一步应该要继续完善和加强的工作包括:第一,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第二,逐渐提高救助水平。目前在一些地方,救助的标准和补助的水平还不高。我想,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救助的标准和补助的水平是应该逐渐提高的。第三,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另外要研究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比如介于城乡低保边缘的还有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众,他们按照低保的标准,还不能成为低保对象,但他们又有很多实际困难,现在我们要加大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也采取了一些临时救助办法来解决这些人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