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杨裕峰]
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广大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和公德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的少了;践踏绿地、损毁市政设施的少了;出口伤人、吵架斗殴的少了;乱停车辆、乱穿马路、闯红灯的少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的少了。讲究卫生、健体强身的多了;读书学习、崇尚文化的多了;参加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的多了;讲秩序、讲文明、助人为乐的多了。特别是在抗击非典战斗中广大市民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在城市拆迁改造中舍小家为大家的典型事例比比皆是。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全市捐赠款物折合1205.6万元。文明单位“爱心助学”,两年捐资30万元,资助大学生76名;社区居民近二年资助大学生20名,高中生16名,捐资16万元。从1995年至今,全市无偿献血的市民已达12.9万余人次,全市有5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省级27人,国家级2人。
七、力求创新,突出特色,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改造环境、转变风气和建设文明生活的伟大实践,是广大市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我们在中央、省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市民在参与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使城市的文明程度在市民参与中得到提升。
(一)升温造势,扩大内涵,有效增强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1、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出台一系列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等管理办法。制定《思想教育与文明创建的实施方案》,实行届期制、公示制、一票否决制、群众评议制等创建管理制度,明确“一个阵地五上墙”、“一家五室”、“一校三会”、“创四优”等具体创建指标,使创建活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们还结合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制定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评选文明景区;结合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民营企业创建管理办法,在全省首家表彰文明民营企业,使创建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2、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创建活动。结合十六大精神的宣传,举办“十六大精神”知识有奖答题竞赛,组织“新华杯”全市青少年《走向世界的中国》读书教育活动;结合贯彻落实《纲要》,举办电影《暖春》放映月,召开“纪念学习雷锋活动40周年”座谈会,组织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诚信晋城、诚信企业、诚信公民”系列活动,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放心购物”一条街;结合抗击非典工作,组织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在斗争中作表率,深入开展“三讲一树”、“除陋习、树新风”、“双学双比”等活动。
3、围绕行业特点,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全市各行业在普遍开展“行业新风杯”、“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达标单位”、“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从自身特点出发,制定文明职工行为规范,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电力行业实施“民心工程”,国税行业开展“满意在国税”活动,交通征费行业实行“一区一岗”,文明行业创建各具特色。
(二)完善功能,优化服务,创建新型文明社区。社区是市民的家园,是城市的“细胞”,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晋城市是由一个县城发展起来的城市,市区人口中农民占相当大比例,市区建成面积不断扩大,但“城中村”现象十分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创建文明城市中逐步明确了“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向社区转变、传统人向现代人转变”的工作思路,抓住实施城市化战略、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近年来,我们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作用的意见》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在社区改制、创建文明社区、“五进社区”活动、居委会规范建设、争创示范社区居委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
1、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在“政府领导、多方筹资、民政主管、部门配合、街居操作”的思路指导下,把社区居委会规模由过去的几百户调整为1000—3000户,原来99个居委会重新组建为58个新型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立党支部、居委会,健全自治组织。同时,增加社区居委干部职数,改善年龄和知识结构,落实工资待遇,确保社区工作人员专心履行日常事务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