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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二十个世界无烟日,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实行后的第二个世界无烟日。
我市早在1997年颁布的《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本市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然而,市卫生部门在去年3月份对全市居民吸烟率调查统计的数据却显示:我市男性吸烟率居然高达53.51%。记者近日走访我市部分公共场所后也发现,在公共场所抽烟的市民比比皆是。
十年禁烟,收效甚微。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如何才能让公共场所禁烟落到实处?公共场所禁烟,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有关数据显示,我市男性的吸烟率居然高达53.51%。 晚报记者 焦宇 摄
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十分普遍
近日,记者来到晋城火车站。在候车大厅稀少的人流中,发现了不少“烟枪”,而在他们不远处,就有一个明显的禁烟标志。除了火车站,记者还发现市区内的餐饮、娱乐场所,没有一家禁止吸烟。对于顾客吸烟,许多饭店老板认为:“那是客人自己的事,我们管不了。”在我市的很多窗口单位,都没有张挂“禁止吸烟”的标志。
记者调查发现,我市也有一些公共场所抽烟现象比较少。比如医院、学校以及公共汽车上。记者在这三类公共场所很少见到抽烟者。在市医院采访时,候诊大厅外站了几位忙着过烟瘾的烟民,但人来人往的候诊大厅里却无人抽烟。据记者了解,大家都能自觉地意识到:在医院里不抽烟是天经地义的。
多数市民
支持公共场所禁烟
令记者感到惊讶的是,对于“公共场所禁烟”,无论是烟民还是非烟民,大部分都持赞成态度。在某机关上班的李女士态度非常强烈,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每天要在办公室接受“二手烟”的毒害,只是碍于面子没有发作。“公共场合必须禁止抽烟!”李女士坚定地表明自己的观点。
对于李女士的态度,已有近10年烟龄的陈先生也比较赞同。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他们单位开始禁止在办公区抽烟,于是单位设置的抽烟室和各楼层的阳台则成了众多男同事过烟瘾的去处。“对于我个人而言,抽烟可以减缓工作的巨大压力,但我不能因此影响到别人的健康。”陈先生说,“每当烟瘾来的时候,我都会跑到办公室外面抽,两全其美嘛!”
公共场所禁烟难在何处
既然多数市民支持在公共场所禁烟,那么,公共场所禁烟十年,为何还是收效甚微呢?
“主要是没有坚持不懈地推动。”市健康教育所所长、市吸烟与健康协会会长杨国田分析说,虽然市政府以法规形式禁止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但公共场所禁烟的监督和宣传工作不能长期坚持,成为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中,要求禁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设置监督员,但大多数单位不可能这样做。他以酒店、餐馆为例,“顾客要抽烟,经营者如果来阻止,顾客可能下次就会换别的酒店,会直接影响该酒店的生意。”此外,他认为对公共场所禁烟的宣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只有不停地说教,才能在市民中自觉养成公共场所不能抽烟的意识,时断时续根本没用。”
市职业一中、市医院等一些禁烟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单位,就是在禁烟的监督和宣传工作上做到了坚持不懈。职业一中早在1998年就获得“省级无烟单位”称号。该校团委书记董笑红介绍说,市职业一中执行了严格的监察制度,全校被分成小块责任区,一旦在某责任区发现抽烟者或者烟头,将直接对该责任区负责人处罚。“这样,所有人都会尽量看好自己的责任区”。而市医院的做法则与职业一中不同,“我们多年来主要是加强控烟培训教育,使职工和病人自觉养成不在医院内抽烟的习惯。”该院预防保健科科长牛陵俊介绍说。
禁烟之路将会很漫长
“公共场所禁烟与我市200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紧密相连,因此必须认真对待。”杨国田会长说。他认为,若要真正做到公共场所禁绝吸烟现象,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控烟意识,使各阶层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性和公共场所二手烟的危害性;落实控烟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工作地点和交通工具上吸烟;改变在交际场合、会议等互赠香烟的习惯;禁止刊登或广播香烟广告。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烟草广告城市要求,经创卫领导组决定,一方面开展“国家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活动,一方面在机关、医院、厂矿、服务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了“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34家单位成为我市首批“无吸烟单位”创建单位,这些单位的创建结果将接受省、市两级相关部门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