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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周报道了五龙居委A区物业为改建停车位,向小区有私家车的业主收取“车位卫生费”,引起有车业主不满一事。该报道引起市物价部门的关注,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态的发展,记者昨天专程前往市物价局进行了采访。
“五龙居委A区物业向有车业主收取‘车位卫生费’的行为属于违规收费行为,但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我们并没有简单叫停,而是建议物业和业主能进一步沟通,取得居民许可。”对于五龙居委A区物业的违规行为,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答复道。
据该负责人介绍,物价部门已就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得到五龙居委A区所属的龙泉社区的认真配合。根据调查情况,他们认定五龙居委A区物业收取的所谓“车位卫生费”,其实就是车位费。由于五龙居委A区物业没有物业资质,按照相关规定,该收费属于违规收费行为。但考虑到该小区根本不具备拿到物业资质的条件,以及小区内车辆乱停放现象给小区无车居民造成的影响,物价部门并没有叫停五龙居委A区物业的收费行为,而是要求五龙居委A区物业能和业主进一步沟通。如有车业主愿意交费,则物业提供车位,不愿意的则不得以“不许进门”为条件强迫交费。
该负责人还表示,像五龙居委A区这种没有物业资质,却承担着物业责任的小区在我市还有很多。这些小区因规模小,不大可能取得物业资质。对于这些小区,如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既不利于小区管理,也会给居民造成不便。因此,建议这些小区的物业在服务过程中,能多与居民沟通,取得居民许可。 (晚报记者 郜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