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姬丽娜]
昨日,本报《到底是谁砸了我的水果摊?》刊登后,引起了古书院派出所的高度重视,经派出所民警调解,砸摊者向受害人赵华理进行了道歉、赔偿,并作出了书面检查。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古书院矿,古书院派出所副所长陈瑞军向记者大概讲了一下“砸摊事件”的处理情况。据了解,砸了赵华理摊的人是挂靠在古矿交安委下面的协管会工作人员,协管会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在古矿的一个协管机构,主要负责保障古矿范围内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
陈瑞军对记者说:“事件发生后,我们派出所立即找到所有当事人了解情况。关于没开票据的200元钱,是应早夜市摊点管理处要求,对路边摊点使用车辆进行改造而统一收取的。赵华理的三轮车改造费用是600元,但当时赵华理并没有给钱,一位协管员先帮他垫付了,并和他说好每月收200元,共分3次付清。6月20日下午,这名协管员和三名同事去向赵华理要最后的200元,赵华理说自己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当时几名协管员因为喝了点酒,言语之间有点冲撞,随后就发生了这件事。”赵华理也承认当日收取的200元费用是欠协管员的车辆改造费。
在古书院派出所的调解下,砸摊的协管员向赵华理赔礼道歉并赔偿了600元损失,同时还向古书院派出所写出书面检查。
另据记者了解,古书院矿公安科早在2001年底就已撤消,取而代之的是古书院派出所。古矿大部分居民对矿上机构设置不了解,对执法人员一律称为“公安科的”,就连114查号台至今仍沿用“公安科”这个名称,这是不准确的。(晚报记者 李广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