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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这下好了,拿到真发票就可以去给三轮摩托车上牌照啦!”6月22日上午,赵郭忠在电话里高兴地对记者说,“真没想到,6月21日向你们求助,第二天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6月22日,本报以《老板竟然开假发票蒙人》为题刊登了泽州县巴公镇建民摩托专卖店为消费者开具假发票一事。当日,泽州县国税局立即责成巴公国税分局前往调查落实。最终,泽州县国税局对建民摩托专卖店老板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按规定向赵郭忠开具了发票。
泽州县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调查,建民摩托专卖店老板为赵郭忠开具的发票,是其从河南进货商那里得到的进货发票,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假发票,但他把河南的发票给了当地消费者,这完全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对建民摩托专卖店老板处于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同时,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在购买三轮摩托车以及其它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注意发票是否是本地合法发票,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当地税务部门联系
(晚报记者 李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