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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在凤台西街富丽莱酒店处,一辆微型面包车与一行人相撞,司机以及车上其他人员下车将伤者抬上车拉至景西路后,又将伤者扔到路边逃逸。3月19日,在陵沁路司徒路段,一辆捷达轿车撞人后慌忙逃跑,结果钻到了前方正在行驶的大货车身下,轿车司机当场身亡。
据《太行日报·晚报版》
看了这两则报道既让人痛心,又让人气愤。痛心的是无辜者挨了撞,气愤的是逃跑者黑了心。你撞了人家,理应立即停车救人,却跑得比兔子还快,面包车司机甚至将人又扔在了别的街道上,你当扔东西呢?这心可真够黑的。
黑心司机为什么要逃?十有八九是怕承担责任,怕人家跟他要医药费、误工费、精神补偿费……一笔笔算下来不是个小数目,所以宁可“黑”了自己的良心,也不想在经济上承担责任。良心黑了,眼睛也跟着“瞎”了,躺在地上的伤者看都不看,开车就溜。我倒想问一句,你能逃得了么?就拿这俩司机来说,一个慌不择路,钻进大货车屁股底下丢了性命,可谓害人害己。另一个自己逃了,让哥哥冒充“好心人”拨打了120,十几天后还是被交警揪了出来,该赔的还得赔不说,还落下个肇事逃逸的罪名。
就算眼睛“瞎”了,耳朵总该好使吧!交警部门多次呼吁:肇事逃逸后果往往更严重,只要你逃了,就得负全部责任,甚至被终身禁驾。这些法律条规天天讲,某些司机却充耳不闻,肇事逃逸现象还是频繁发生。唉,耳朵也成了摆设了!
心“黑”了、眼“瞎”了、耳“聋”了,事就出了。平日里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逆行的、闯红灯的、超速超载的……不良行为习惯养成了,道德观念越来越差,关键时刻出了事、撞了人,为了逃避责任就溜之大吉,对伤者不闻不问、不管不顾,这又岂是“道德”二字所能掩盖的了的,无异于“变相谋杀”。谋杀了别人的生命,也“谋杀”了自己的良心。我就不信,这样的人会心安理得?
省省吧!平时多注意点安全,出了事就积极解决,别让自己背一辈子的良心债。(记者 张鹏军)